1.請求給與?!稘h書.卷六四上.朱買臣傳》:「詣闕上書,書久不報,待詔公車,糧用乏,上計吏卒更乞丐之」北齊.顏之推《顏氏家訓(xùn).勉學(xué)》:「東莞臧逢世,年二十余,欲讀班固漢書,苦假借不久,乃就姊夫劉緩乞丐客刺書翰紙末,手寫一本」 2.靠討飯、要錢過活的人?!短綇V記.卷一二六.蕭懷武》:「至于深坊僻巷、馬醫(yī)酒保、乞丐傭作及販賣童兒輩,并是其狗」明.謝肇淛《五雜組.卷五.人部一》:「京師多乞丐,……,大抵游手賭博之輩,不事生產(chǎn)」也稱為「乞兒」。
以索求食物、錢財維生的人?!驹炀洹浚耗敲蜇そ?jīng)過社會局的救助之后,已有固定的工作與住所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