西元一九七七年美、巴就巴拿馬運河的租金、付款、防衛(wèi)、管理等問題所簽訂的條約。條約中規(guī)定運河由兩國雇員組成的運河管理委員會共同經(jīng)營管理,至西元二○○○年運河所有權及管理權歸巴拿馬共和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