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到各地視察。《新唐書.卷四十八.百官志三》:「監(jiān)察御史十五人,正八品下,掌分察百寮,巡按州縣」 2.職官名。明永樂年間派遣御史至各地巡察,稱為「巡按御史」。三年一換,職權(quán)與漢刺史同。清朝初因之,后廢。
明永樂年間派遣至各地巡察的御史。三年一換,職權(quán)與漢代的刺史相同。清初沿襲舊制,后廢除。【造句】:巡按御史、欽差巡按